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来源: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发布日期:2018-12-21 阅读:949

 〔2018〕第21 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本机关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文件精神和上位法修改、废止情况,对本机关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本机关决定废止以下4个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的通知》(苏建工〔2001239号)

2.《印发<关于规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122号)

3.《关于印发<江苏省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划管理和房屋登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苏建规字〔20105号)

4.《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建管〔2010660号)

    特此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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