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的通知
苏建科〔2019〕67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委):
进一步为深化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组织方式改革,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发展,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具有相应专业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
2. 具有雄厚的专业力量,优秀的工作业绩;
3. 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建立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
4.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5. 优先考虑具有相应工作经验和业绩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 “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表”(详见附件);
2. 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 近三年完成的相关工程的项目概要以及项目合同复印件;
4. 提出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总体思路,管理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和具体实施方案等。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于3月5日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于3月12日前汇总并行文后作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装修- 。
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发布试点企业名单。
四,有关要求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推荐试点企业工作作为推进本地区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严格把好初审关。要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有效推进。
联系人:叶精明,罗荣彪,联系电话:025-51868546,51868833。
附件:江苏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企业申报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 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