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样式的通知

来源: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发布日期:2015-11-24 阅读:1772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苏建科〔2015536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房屋建筑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审查合格书样式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合格手续,经研究,我厅制定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样式,决定自201611日起正式启用施行。现就合格书印发及使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是证明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的法定文书。

二、自201611日起,全省启用统一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样式,原由各地制定、印发及使用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一律停止使用。

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监制。合格书样式及印制标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其式样及内容,不得进行涂改和伪造。

四、江苏省施工图审合格书使用全省统一式样:合格书大小规格为正度8K;封面、封底为淡绿色(300白卡,光膜);封面印有“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34楷体)、“审查合格书”(50汉化粗黑简)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18黑体)字样;内页内容由“江苏省施工图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并打印(具体样式见附件);审查合格书由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有效。

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制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对于变造、伪造证书或者使用变造、伪造证书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查处;对于不按照要求使用、保存和管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应当限令改正。

附件: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内页样式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