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吸取事故教训深化冬季及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连建质(2019)12号))

来源: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发布日期:2019-02-15 阅读:949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徐圩新区规建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做好全市冬季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吸取事故教训深化冬季及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9〕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春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同时注意防范极端天气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冬季施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防火教育培训,宣传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生产知识和险情应急处置等常识技能,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未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和在消除安全隐患之前,一律不得施工。同时,一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项目企业领导带班制度,严禁擅离职守;二要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应对。

各施工企业一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暴雪低温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建筑施工现场室外作业,正常施工前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积冰、积雪,并采取有效防冻、防滑措施,室外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二要加强对在建工业厂房、钢结构工程、临时工棚、深基坑、塔吊等易受暴雪影响和融雪影响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类脚手架及洞口、临边防护进行全面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网、临边等防护设施的拆除,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不得随意拆除;三要加强宿舍内用电管理,严禁在在建工程结构和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电器,严防中毒、火灾和触电等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吸取事故教训深化冬季及春节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pdf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