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连建质〔2019〕124号)

来源:连云港市建设施工图审查中心 发布日期:2019-04-11 阅读:1350

 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徐圩新区规建局:

为深刻汲取“3.21”响水化工爆炸事故、扬州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坍塌事故以及近期各类事故发生的教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根据《关于转发省纪委办公厅、省监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关于立即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连云港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布置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等要求,经研究,定于4月上旬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地贯彻落实省市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通知,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当前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近期工作打算等。

二、督查分组

第一组督查灌南县

组长:孙志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组员:徐维宏  原城建局质安处处长

    郭 鑫  原城建局市政监管处副处长

   陈出新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科长

   18036623508(联络员)

第二组督查灌云县

组长:赵健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组员:刘保华  原民防局工程处处长

   王雅丽  原城建局绿化监管处副处长

   韩艳亮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监督员

   18036623535(联络员)

第三组督查东海县

组长:齐 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郭利萍  原城建局风景园林处处长

   刘 洋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

   詹恒旺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科长

   18036623536(联络员)

第四组督查赣榆区

组长:宋和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滕步齐  原住房局房地产开发管理处处长

   卢 洋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方小飞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科长

   13812349885(联络员)

第五组督查海州区、市开发区

组长:尤永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韦庆东  原城建局公用事业处处长

   刘 文  原城建局质安处副主任科员

   金 培  市建材建机与装饰装修管理处副处长

   13775588052(联络员)

第六组督查徐圩新区

组长:张以建  市人防办副主任

组员:李传洲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卢长领  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副主任

   刘 慧  原城建局质安处科员

   13961378601(联络员)

第七组督查连云区

组长:滕秀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员:解通志  原城建局市政监管处处长

   王 磊  原城建局公用事业处副处长

   吴浩俊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15905130029(联络员)

三、督查主要方式

查阅各县区、板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市安委办、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文件通知精神,制定本行业大检查工作方案或通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保障措施等的资料;听取各县区、板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大检查工作采取的相关措施,当前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及近期工作打算等;随机选择不少于2个现场(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下管网、城镇燃气企业、供水供热和污水处理企业,城市公园,危旧房,自建自管人防工程、小区物业等),督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1.督查前,由督查组提前与督查地区主管部门沟通,确定具体行程日期,各县区、板块建设局为牵头受查单位。请各县区住建部门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联系衔接,并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于4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lygzac@163.com。

2.督查工作原则在4月20日前完成。

3.本次督查由市住建局办公室、质安处负责总体协调工作,各检查组检查信息、各县区住建部门反馈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局办公室、质安处统一汇总。

(联系人:江智,电话:18036629608;刘慧,13961378601)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日